莽荒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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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重生后 明泽向思愉表明自己对她坚定的爱意(第1页)

思愉在父母的房外对父母打了一声招呼,告诉他们自己回学校上课了。

然后她才转身走出家门,下了二楼。

谢荣光夫妻躺在床上,两人竖起耳朵来仔细听着房间外的动静。

当他们听到女儿向他们告别时,俩夫妻互相对望一下,两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玉,你听到吗?思愉竟然还会想着向我们告别。”

“荣光,我仿佛见到那个懂礼貌,不撒谎,不偷东西的宝贝女儿又回来了。”

“唉!

老婆,若是她真的能知错就改,那当然是件好事。

就怕她给我们吃上是迷魂糖。”

张小玉也认为老公说得有道理,因为之前,女儿就是利用他们对她的爱,把家里的钱和粮票,肉票等等都骗走了。

……当思愉走到篮球场时,明泽开着小轿车在那里等着她。

“早晨,明泽哥,你等了很久吗?”

“我也是刚刚到的。”

明泽说完,从车上下来,为思愉开了车门。

“明泽哥,真的谢谢你,这么早让你过来送我去学校。”

“没有什么。

平时我也是六点钟左右起床去跑步的。

只是今天提早半小时起床。”

思愉看着明泽穿着一套蓝色运动套装:设计简洁大方的长袖上衣,v领,拉链款,好有时尚感。

裤子则是宽松的直筒版型,裤腰为松紧带设计,裤脚则以收口设计为主,以防止风进入。

再搭配上一双白色运动鞋,真的时尚又新潮且又自信明泽因为生长在富裕的家庭,营养也好,所以他长得很高,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整齐的短发,展现出一种干净利落。

眉毛浓密而整齐,眼睛明亮神,透露出自信之智慧。

他的笑容灿烂而真诚,让人感到温暖和亲切。

她不由拿方志华与明泽比。

方志华是那种文艺的瘦弱的形象,他是很俊俏,皮肤也很白嫩,一看他就不是吃得苦的人。

也是,方志华虽是贫农,但他的父母都重男轻女之人,他从小就很少去干活,因此他的皮肤才那么白嫩,且他又不太:()重生之后,她听从父母安排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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