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荒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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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第1页)

在我犹豫的时候,我因为被陷害过的原因,顺势将那个人也陷害了一次,想说,这就抵消了,我就忘了吧,不要耿耿于怀了——试着回到以前的平静心态吧。

但是有人告诉我,“以后只要说喜欢还是不喜欢就好。”

于是我的信念瞬间崩溃,但我还得谢过别人的好意:原来,我的喜好可以轻易改变别人的命运。

只要我不喜欢,我就可以随意让别人失去什么机会,甚至失去已经拥有的东西,不论这是否合乎公义正道,又或者世间理法。

只要,我不喜欢。

那句话是这么的轻飘飘,又充满了权力的诱惑,可是当我被告知我的喜恶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的时候,我却觉得天都塌了——原来,一切都斗不过一个“我喜欢”

或者“我不喜欢”

这才是这个世界的真实面貌。

我为之前的境遇悲痛,为偶尔得到的善意惊喜,在那些人的两幅面孔里觉得厌倦……都不过是“喜欢”

二字左右而已。

当我在低位,别人喜欢就对我释放一点善意,不喜欢就远离;当我在高位,我喜欢就可以把一个人拉上天,不喜欢就扯下去。

世上并没有什么应该或不应该,只有一个或者很多人的喜欢或不喜欢。

他们不喜欢我,所以不乐意。

我不喜欢他们,所以不乐意。

我这场自己和自己较真的悲喜不过一场闹剧,都是自己敏感多情,以为自己应该站在天理中央规行矩步,好像自己对这个世界有多重要一般;这个世界也没有什么天理昭然,都是人们在喜欢和不喜欢之后制定的规则,没有什么应该与否。

我从最开始立道就错了。

那个道只是我的一场梦,并不是天下间的大道。

一切不过是一场大梦,梦醒,就该面对现实。

这才是我应该有的举动。

可是我不想醒。

即使这一生仅仅是悲喜一场,大梦一场,我也想死在梦里,而不是活在现实中。

所以,这封就成了我的绝笔信,而我也因为离开人世这件事在犹豫反复之后变得十分开心且充满期待:新的轮回,新的开始。

下个世界里,希望我不要这么天真。

——或者不再这么敏感也好,这样也好对抗这个世界呀。

笑。”

看完信后,掌门对着信纸愣了一会,又很快抬头安慰章十番外身体最常见的黑发,白到有些透明的肤色,眼睛可以大一些,这样看起来会很精神,但是唇色不能太红,不然不仅不会显得活力,反而会突兀,只好稍稍调得浅色一点……长元在模拟器上调试半天,最后想了一下,在眼角点下一滴红色泪痣,设定年龄,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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