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我花了十天时间,爆更10w,也要保证自己连续地写完! 感觉自己和他们一样,有个孤独又倔强的灵魂。心里也有个声音劝我,要不要放弃啊?都没人看你的烂文。 但,我!偏!不! 当写下“完”字的时候,我松了口气,感觉没有辜负他们。 至于番外,如果看的人多就写。很多人的番外都可以写。比如狐狸和机器人的现代pa。完颜瑰和慕锦。何不休和步止戈……日日和阿吉。 但我对番外的态度是可写可不写。 小说的美好在于定格在永恒的瞬间。 他们永远在,永远会在异世界好好生活。 我们,江湖再见! 求收藏评论呜呜呜呜();...
在混乱哥谭的黑暗迷雾中,他是带来鲜血的赤红魔鬼,他罪恶! 在彷徨迷茫的变种人社会里,他是异军突起的第三领袖,他执拗! 在盾与蛇的无尽纠缠中,他是影响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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